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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建立完善中國特色現代金融企業制度,金融監管總局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落實強監管嚴監管主基調,按照風險為本和實事求是的原則,制定發布了《關于部分非銀機構差異化適用公司治理等相關監管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動構建非銀行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非銀機構”)差異化監管制度體系,強化金融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通知》明確非銀機構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按照監管規定要求建立健全組織機構、完善關聯交易管理機制、持續增強資本管理能力、提升內部管理水平、著力健全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在此基礎上,結合金融租賃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汽車金融公司和貨幣經紀公司等五類非銀機構實際情況,對適用公司治理、關聯交易和資本管理等現行規定作出適當調整。
《通知》出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金融監管、健全法人治理的重要舉措,進一步明確非銀機構適用監管法規的具體標準,有利于提升精細化、差異化監管水平,也有助于非銀機構提高運營效率,充分發揮各具特色的金融功能,不斷提升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
來源: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