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7日,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發了《山東省地方金融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魯金管發〔2024〕5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強調,要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機制。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是地方金融管理工作政治性和人民性最直接的體現。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省地方金融局高度重視地方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通過制定出臺《辦法》,從強化金融知識教育宣傳、規范地方金融組織行為、完善監督管理規則、有效解決爭議糾紛等方面,細化地方金融組織的責任,明確行業管理部門職責及行業協會作用,平衡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地方金融組織之間的利益,為維護公平公正的金融市場環境,踐行金融的政治性和人民性,切實保護地方金融組織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穩健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辦法》共分5章40條,包括總則、地方金融組織行為規范、爭議的解決、監督與管理、附則等內容。
第一章總則,共6條,主要明確了《辦法》的法律依據、適用范圍以及地方金融組織、地方金融管理機構、消費者和行業協會責任。
第二章地方金融組織行為規范,共17條,主要明確了地方金融組織經營規則、宣傳方式、信息披露、債務催收、消費者信息保護、金融知識普及和消費者教育等方面內容。
第三章爭議的解決,共8條,主要明確了投訴處理機制建設、矛盾糾紛化解途徑、投訴渠道、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等內容。
第四章監督與管理,共7條,主要明確了地方金融管理機構在落實地方金融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中應當完善的制度機制和可以采取的措施等內容。
第五章附則,共2條,明確了《辦法》的施行日期等內容。
來源:山東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消費者權益保護處